渭南市临渭区地处陕西省关中平原东部,古称“下邽”、“莲勺”、“南新丰”、“灵源”。是渭南市委、市政府所在地,渭南市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交通、商贸、物流中心以及全市决策交流和管理的汇集点,是中华文明极其重要的发祥地之一。全区辖28个镇(办),常住人口90.01万(2017年),户籍人口102.61万(2016年),截至2015年末,临渭区中心城市建设面积达到71平方公里,中心城区建成区的居住人口达到60万人,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第一大城市和关中东部区域性中心城市。总面积1221平方公里,早在盛唐之际,渭南就有“省垣首辅”,“形胜甲于三秦”的美誉,在漫长的封建历史长河中,渭南曾长期作为“京畿重地”,成为往来骚客一时传唱的佳话。渭南市临渭区位于陕西省关中东部,北纬34°15′~34°45′,东经109°23′~109°45′。南依秦岭、横岭一线与蓝田县相接,北部平原与蒲城县相连,东以赤水河为界与华州区为邻,西以零河为畔与西安市临潼区相望,东北以洛河故道与大荔县相间,西北经肖高村与富平县接壤。宽阔的平原舒展北部,高峻的秦岭屹立南端,悠悠渭水中流东去,滔滔尤河北泻成川,河谷辉映,山川锦绣。
临渭合同的债权和债务可以转让吗
合同的债权和债务可以转让吗?
1、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,讨债公司总结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
(1)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;
(2)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;
(3)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。
讨债公司建议债权人转让权利的,应当通知债务人。未经通知,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。
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,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;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
2、法律依据:
讨债公司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
【债权转让】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
(一)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;
(二)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;
(三)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。
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,不得对抗第三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