渭南市临渭区地处陕西省关中平原东部,古称“下邽”、“莲勺”、“南新丰”、“灵源”。是渭南市委、市政府所在地,渭南市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交通、商贸、物流中心以及全市决策交流和管理的汇集点,是中华文明极其重要的发祥地之一。全区辖28个镇(办),常住人口90.01万(2017年),户籍人口102.61万(2016年),截至2015年末,临渭区中心城市建设面积达到71平方公里,中心城区建成区的居住人口达到60万人,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第一大城市和关中东部区域性中心城市。总面积1221平方公里,早在盛唐之际,渭南就有“省垣首辅”,“形胜甲于三秦”的美誉,在漫长的封建历史长河中,渭南曾长期作为“京畿重地”,成为往来骚客一时传唱的佳话。渭南市临渭区位于陕西省关中东部,北纬34°15′~34°45′,东经109°23′~109°45′。南依秦岭、横岭一线与蓝田县相接,北部平原与蒲城县相连,东以赤水河为界与华州区为邻,西以零河为畔与西安市临潼区相望,东北以洛河故道与大荔县相间,西北经肖高村与富平县接壤。宽阔的平原舒展北部,高峻的秦岭屹立南端,悠悠渭水中流东去,滔滔尤河北泻成川,河谷辉映,山川锦绣。
临渭债权转移后产生的利益归谁所有
债权转移后产生的利益归谁所有?
债权转移时,从权利通常随主债权一并转移,但若从权利专属于原债权人,则不转移。
债权转移后产生的利益,一般归新债权人。
因为受让人获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,而债权产生的利益就属于从权利。
比如原本金和利息债权转让后,新债权人能得到本金和后续利息。
但要是转让协议有特别约定,利益归属就按约定来。
案情回顾:
小高对小何享有本金及利息的债权。小高将该债权转让给小问,并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,但协议未明确后续利息归属。之后小何偿还本金时,小高认为后续产生的利息应归自己,而小问则主张利息应随债权一同转移归自己所有,双方为此产生争议。
案情分析:
1、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债权转移时,从权利也随之转移,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。债权产生的利息属于从权利范畴,本案中小高将债权转让给小问后,小问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。
2、由于双方在转让协议中未明确约定利息仍归小高,所以后续产生的利息应归新债权人小问所有。